湘工信节能〔2020〕15号
各市州工信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国家节水行动湖南实施方案》,促进工业用水效率持续提升,按照《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工信厅联节〔2017〕16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综合考虑企业取用水规模、技术工艺水平及发展趋势、节水潜力,以及企业用水计量、节水设备、标准等,2020年度遴选的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现代煤化工、乙烯、氯碱、氮肥、造纸、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等14个行业。
二、基本要求
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年取水量超过15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
(五)2019年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八)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市州工信局、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包括纸质版(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二)初审。各市州工信局、水利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按照入围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推荐意见报送至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和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两部门),有关符合入围条件的省属企业可将申请报告提交两部门。两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核,评选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并将推荐企业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
(三)复审。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开展复审,遴选出2020年度的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名单和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必要时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申请报告内容。经复审满足条件的企业为入围企业,其中,达到行业水效前3-5名的企业为水效领跑者企业。
(四)公示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在官方网站等指定媒体对水效领跑者和入围企业及其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进行公示,并对公示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联系人:
罗华锋 电话 0731-88955373
邮箱 sjmwzyc@163.com
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办公室)联系人:
潘永红 电话 0731-85483830
邮箱 hunanshuiziyuan@163.com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联系人:
聂仁孝 电话 0731-89991081
邮箱 hnfgwhzc@126.com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联系人:
于辉 电话 0731-85693356
邮箱 1592619989@qq.com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