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卫星应用网络建设,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贯通“部、省、市、县(乡)”卫星应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任务,现就开展第二批自然资源湖南省市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市级中心)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一定的卫星应用工作基础,至少开展3项以上市级卫星应用工作。

 

 

2.具备较好的业务数据基础,拥有所在区域大于1:25000比例尺的土地、矿产、规划等自然资源业务数据库。

 

 

3.具备较强的应用技术能力,具有常用卫星影像数据预处理和信息判读的能力,每日优于5米卫星影像数据增值处理(几何纠正、信息提取与核查等)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公里。

 

 

4.具备完备的软硬件条件,具有不低于1TB实时卫星数据接收、数据处理及服务发布的存储环境,拥有不少于10台/套常用的遥感图像处理软件。

 

 

5.具有良好的网络条件和专业队伍。其中网络带宽不低于20M,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

 

 

二、工作程序

 

 

按照以下程序开展遴选工作:

 

 

1.确定承建单位。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承建单位,由承建单位具体负责市级中心建设方案编写。

 

 

2.申报。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省厅提出市级中心建设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申报材料。

 

 

3.审核。省厅组织省级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听取申报单位PPT汇报并开展专家现场质询。

 

 

4.公示。通过厅门户网站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下达市级中心建设批复。

 

 

三、其他事项

 

 

1.市级中心建设是自然资源湖南省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请有关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做好申报和建设工作。

 

 

2.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于2020年9月11日上午8:45前,将市级中心建设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扫描件(PDF版)汇交至省级中心(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四段158号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总部基地国信大楼 401室)。省级中心统一汇总申报材料后,由省厅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

 

 

3.市级中心获批后,省级中心将从数据、产品、技术、培训、项目等方面对市级中心提供服务。省厅将通过抽查、评估等方式指导督促市级中心落实建设任务。

 

 

联系人:省厅科技处杨琼  0731-89991773

 

 

省级中心    曹里  18163741590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附件1:自然资源湖南省市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评审指标及标准.docx
附件2:自然资源湖南省X X 市(州)市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方案编制提纲.docx
附件3:省级中心产品服务提供清单.docx
附件4:省级中心软件提供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