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宗局:

 

 

为做好“十三五”收官之年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水平和质量,国家民委决定开展第四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工作。为切实做好我省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075号,以下简称国家民委《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根据《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时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委发〔2018135号)和《湖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十三五”规划》,认真组织各相关县市区民宗部门对照国家民委《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二、切实做到择优推荐。各市州民宗局依据《评估体系》各项指标要求,从人居环境、特色民居、民族文化、特色产业、民族团结和保障机制六个方面综合考量推荐。同等条件下,对在抗疫工作中表现突出和积极参与国家节庆活动(如“中国农民丰收节”)的村寨,以及已获得湖南最美和美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予以优先考虑。省民宗委将按照国家民委分配的名额,从申报单位中择优上报。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相关市州民宗工作部门要严格履行审查职责,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格式要求,按填报好村寨申报一览表。如在审核把关中发现影响命名的重大问题,必须将有关村寨从侯选名单中移除。

 

 

请各市州务必于2020111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民宗委经济发展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7876237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人:经济发展处 田野

 

 

联系电话:0731-8235663113607312572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1028

 

 

 

 


湖南省民宗委关于做好第四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填写说明.docx
附件1:村寨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2:村寨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3:村寨图片资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