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通〔2019〕1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宣教局,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常德市教育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教通〔2018〕142号))要求,为做好首批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和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的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首批基地主要从全市各部门、各行业现有的、已经命名的,适合中小学生前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国情乡情教育、国防科工教育等研究性学习和实践活动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素质拓展基地、德育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优质资源单位中遴选。

2.首批营地不单独申报,从具备住宿、餐饮等条件的基地中遴选。

3.首批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从已经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承办工作的机构中遴选。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教通〔2018〕142号))中《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申报数量

基地:各区县市原则上申报2—4家(无具备条件的可少申报);

承办机构(企业):各区县市原则上申报1家(无具备条件的可不申报);

为保证此次申报工作有序进行,原则上不突破以上数量。市属单位直接向市教育部门申报。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推荐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和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是开展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牵头,商相关部门组织推荐,各地要高度重视,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资源单位申报,推荐一批社会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基(营)地和承办机构(企业)。

2.及时上报。各区县市教育局收齐材料并按要求分类筛选后,将申报资料和附件3(一式两份,用盒子装好)报送常德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19室,电子版发送邮箱249668765@qq.com。

3.报送时间:2019年3月10日下午17:00前。逾期视为放弃。联系人:高洁凡;电话:7723029。

 

附件1: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

附件2: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企业)

附件3:常德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推荐汇总表

 

 

 

常德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