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本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湖南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湘民发〔2015〕14号)相关规定,拟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2019年6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市本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检查的; 

2.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检查不合格的;

3.2019年度、2020年度年度检查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 

4. 2019年度、2020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类型

根据社会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一)对社会团体(公益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团体、学术类社会团体、其他类社会团体),基金会(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

(二)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教育事业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事业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它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三、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

5A级:850分以上;

4A级:750分—850分(不含850分);

3A级:650分—750分(不含750分);

2A级:600分—650分(不含650分);

1A级:600分以下(不含600分)。

四、评估方式

此次评估由市民政局牵头,联合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组成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委员会共同开展。评估采用社会组织自评和评估工作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委员会对参评单位进行合格性审查,审查结果公示期满后,采取实地评审或集中评审的方式提出初审意见,经市民政局党组终审后,将评估结果向广大社会公布。

社会组织评估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3月15日—5月31日):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附件2)准备材料,认真开展自评。5月31日前,社会组织按照所属类别填写《2021年度常德市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1)和《常德市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附件2),向市民政局报送电子版或纸质版。

电子版报送QQ邮箱:2263412444@qq.com;纸质版(1份)报送地址:常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发展指导中心(建设路1117号市民政局1号楼207办公室)。

(二)参评资格审查公示阶段(5月31日—6月7日):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社会组织参与资格,将符合参与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向社会公示。

(三)初审阶段(6月8日—6月20日):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向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电话告知现场(集中)评估的时间,对参评单位进行现场(集中)考察,综合书面审查和实地(集中)考察情况提出初评意见。

(四)初审结果公示阶段(6月20日—6月27日):初评结果公示,并向社会组织送达通知书,受理复核申请和举报。

(五)终审阶段(6月27日—7月5日):市民政局党组审议初评结果,进行终审,确定终审结果。

(六)发布公告阶段(7月6日—7月21日):将市民政局党组确认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发布公告,向获得3A(含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六、评估结果应用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有效期为5年。对获得3A(含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市民政局给予一次性发展扶持资金;同时,在证书有效期内,根据《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精神,给予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中央财政和省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项目、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资格;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湖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基金会、公益性社会团体给予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非盈利性组织免税资格;对获得4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基金会除外)在下一个年度检查时,只需提供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对获得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基金会除外)在下两个年度检查时,只需提供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        

七、工作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各社会组织积极参评,认真准备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我局将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列入信用黑名单。申报所需电子版请在常德市民政局官网(https://mzj.changde.gov.cn)“通知公告”下载。

联系地址:常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发展指导中心(建设路1117号市民政局1号楼207办公室)

联系人:侯  琳  曾帝耀

联系电话:7251239

 

       附件:1.2021年度常德市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docx

          2. 常德市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9类)

                 (1)常德市基金会评估指标(非公募).xls

                 (2)常德市基金会评估指标(公募).xls

                 (3)常德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教育事业类).xls

                 (4)常德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民政事业类).xls

                 (5)常德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其他类).xls

                 (6)常德市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公益类).xls

                 (7)常德市社会团体评估指标(行业协会商会类).xls

                 (8)常德市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其他类).xls

                 (9)常德市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学术类).xls

           

    常德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