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商发〔2020〕49号

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洞庭管理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缓解疫情对加工贸易企业的不利影响,进一步促进加工贸易稳定增长和创新发展,助推我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加工贸易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通知》(湘商加贸〔2020〕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加工贸易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20〕33号)文件规定,现就2020年度省级加工贸易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市辖区2020年1-8月加工贸易进出口额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做大做强,补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销售渠道、技改研发、厂房租赁、利息支出、物流成本以及补贴疫情期间产生的防疫物资、就业稳岗等相关成本增加的费用。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需提交申报资料

  ①加工贸易资金申请表(附件1);②2020年以来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销售渠道、技改研发、厂房租赁、利息支出、物流成本以及疫情期间产生的防疫物资、就业稳岗等相关成本增加的费用的票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流程

  1.企业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提交申报资料6套。

  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初审;

  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在2020年11月6日前将初审结果联合行文及省级加工贸易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共4套分别呈报2套给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并附企业申报资料;

  4.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审定;

  5.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网站公示。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上报相关资料。若属虚报,将追回资金并取消其以后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对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外贸科  联系人:谭  志  电话:7716924

  市财政局外经科  联系人:刘  璟  电话:7235563

 

  附件:1.加工贸易资金申请表.docx

     2.省级加工贸易资金绩效目标表.docx

 

                                   常德市商务局           常德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