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自资发〔2021〕5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推动我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自然资源主责主业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资环〔2019〕9号)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自然资源科研(标准)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18〕2号),现将2022年度湖南省自然资源科研(标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湘具有自然资源领域研究基础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单位运行管理规范。不受理自然人和行政机关申报项目。
(二)2022年度自然资源科研(标准)项目分为重大科研项目、一般科研(标准)项目、自筹经费科研(标准)项目。项目申报鼓励产学研结合,适当向历年科研成果转化及应用成效显著的单位倾斜。
(三)严格控制申报数量。每个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四个,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主要研究人员每人参与项目不得超过两个;在其他重大项目中已设立的科研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四)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研究工作实际的主持人,对项目研究工作、项目经费使用以及项目研究成果承担全部责任。项目申报时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五)逾期不结题而又无正当理由的,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项目;承担我厅2018年以前科研(标准)项目尚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往年自然资源科研(标准)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立项重要参考,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差”的科研(标准)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二、重大科研项目支持方向
重大科研项目经专家论证确定选题后按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支持方向由我厅调研并经专家咨询论证后另行发布。
三、一般科研(标准)项目支持方向
(一)自然资源科学领域
1.土地类。支持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建设用地指标和闲置用地分析、土地利用预测预警理论及技术研究;支持耕地质量分类技术研究;支持农村宅基地优化管理研究;支持乡村振兴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产业发展区土地资源利用变化机制、产业园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研究;支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和实践研究。
2.国土空间规划类。支持社区规划、村庄规划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市县国土空间管控研究;支持城市体检关键技术研究;支持低碳社区研究;支持国土空间规划地方立法研究。
3.矿产和地灾防治类。支持滑坡地质灾害的风险预警和评估关键技术、降雨型滑坡变形破坏机理与监测预警研究、支持矿山开采边界监测技术研究。
4.测绘地理信息类。支持全省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DEM)更新技术研究;支持遥感影像超分辨率重建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自然资源大数据融合共享、平台构建、数据更新技术研究;支持地图智能审查技术研究;支持自然资源系统“数字政府”关键技术研究;支持红色地图到智慧红图的互动性应用研究;支持新型测绘数据到实体转换技术研究;支持实景三维在村庄规划中的应用研究;支持测量标志实时监测技术研究;支持室内外一体化定位、三维建模和多源数据融合及应用技术研究;支持CORS 关键技术及相关应用研究;支持变形监测技术研究。
5.其他类。支持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对策研究;支持区块链+不动产登记的应用研究;支持自然资源数据与社会经济发展关联性研究;支持农地经营权融资机制研究;支持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研究;支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关键技术研究;支持矿山生态修复技术研究;支持废弃矿场转型科普空间网格化服务实现机制研究;支持馆校结合及教育资源包开发研究;支持地质博物馆藏品分类定级及科普价值研究;支持执法监察管理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
(二)自然资源标准领域
1.土地类标准
支持制定湖南省新增耕地认定技术规范;支持制定湖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规程;支持制定湖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资源潜力调查技术规程;支持制定设施农用地标准。
2.矿山及地质灾害防治类标准
支持制定湖南省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技术规程;支持制定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预警技术要求;支持制定地下工程有害气体专项勘察评价技术规程。
3.测绘地理信息类标准
支持制定公开版湖南省地图标准规范;支持制定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服务接入技术规范。
4.空间规划类标准
支持制定城市更新技术标准;支持制定城市设计技术标准。
5.其他类标准
支持制定自然资源监测外业核查技术规程;支持制定国土空间生态本底调查方法和评价标准;支持制定湖南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技术规程(水流);支持制定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业务标准(受理规范)。
四、自筹科研(标准)项目支持方向
鼓励单位自筹资金申报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的科研项目,对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的自筹资金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纳入我厅科研项目管理,一并列入科技奖励推荐和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对取得科技奖励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自筹项目实行后补助。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根据支持领域进行科研项目和地方标准的申报,2021年10月25日前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240.131.82:8811/)中填报相关材料,并将经单位盖章的1份纸质材料寄送至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申报材料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二)审查。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立项支持方向的项目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审查和财务内审。通过审查项目参照补助资金总量按评分高低依次安排,其他项目列入项目库。
(三)公示。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材料要求
申报科研项目的,请填报《湖南省自然资源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报地方标准的,请填报《湖南省自然资源地方标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自然资源厅科技处 申小军 0731-89991171
省自然资源厅财务处 钟 宏 0731-89991119
省财政厅资环处 刘 礼 0731-85165151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