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交通运输行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宣传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建设成绩,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一家专业公司为我厅提供普法微视频制作宣传服务,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普法微视频制作宣传
二、项目完成时间
2019年9月25日前。
三、项目基本概况
交通运输普法微视频制作宣传是落实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工作任务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全行业宪法意识、法治信仰和巩固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成果的一项重要举措。微视频制作要严谨规范引用、阐释宪法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此次项目分两类(每类制作1-2个视频):一是宪法相关微视频的制作、宣传、推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二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微视频的制作、宣传、推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宣传湖南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内重要法规。
项目预算12万元,由厅财政拨款。
四、项目具体要求
(一)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讲述类,也可以是公益广告类。讲述类作品要展示交通运输行业人员依照宪法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履职情况,展现交通人的精彩故事。公益广告类作品要宣传宪法、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
(二)各供应商可以通过动漫制作或者真实场景拍摄进行微视频创作。动漫制作的时长可为1分钟、3分钟、5分钟三类。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三)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与个人感悟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故事;注重以案释法,阐释法律知识,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 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
(四)作品中引用宪法、交通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五)作品需在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网络自媒体、官方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推送宣传,且需到达一定的点击率。
(六)作品中的非原创性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音乐,必须注意版权纠纷。我厅不承担任何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备微电影影视制作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企业资质、许可证明等资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二)供应商须提供拍摄故事大纲和拍摄方案。
(三)供应商须保证按照审定的剧本进行制作,如有质量问题,必须进行调整。
(四)供应商须有能力在要求时间内完成拍摄,提供制作及后期服务承诺书。
(五)供应商须有能力将作品在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官方平台等媒体进行推送宣传,并保证一定的点击率。作品版权归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为他用。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付款方式
供应商中标签订合同后预付30%费用,产品交验合格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付余款。
七、磋商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8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厅政策法规处802室)领取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17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厅政策法规处802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需求方将拒收。
八、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需求方: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99号
联系人:田玉峰 联系电话:0731-88770038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