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20 ]278 号 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认定工作的通知 |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9〕35号)精神,加快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决定启动2020年我省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2020年度计划认定省级一流课程1200门左右,包括精品在线开放(线上一流)课程350门左右、线下一流课程350门左右、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350门左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50门左右、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00门左右。 省级一流课程按照“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如部分类别课程申报质量未达到省一流课程认定标准,省教育厅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认定计划,并对该类别课程认定数量予以缩减。 二、申报范围与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省内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推荐限额主要根据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本科办学时间、2019年度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数量(按照入选数量1:1配套奖励)等因素综合确定,各高校的具体推荐限额见附件1(各独立学院由举办学校在推荐限额内统筹推荐)。 (二)基本申报要求 1.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已实施学分管理。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2.除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外,其余类别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考虑到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录课工作的影响,申报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所申报课程须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教学活动放宽到完成一期及以上(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申报课程2018年9月1日以来,至少有1个学期在正常讲授,且后续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仍将稳定开设。 3.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本年度限申报一类课程。课程负责人应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课程、特别优秀的教师,负责人职称可放宽到中级),长期稳定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具有丰富的课堂讲授经验和良好的教学口碑,年龄一般在55周岁(截至2020年1月1日,特别优秀的教师可能与学校签订续聘协议、能够保证课程服务年限的情况下,可放宽至60周岁)以下。课程团队结构合理,成员总体稳定,且2018年9月1日以来,课程负责人未发生变更。各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 4.课程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教学设计、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三)各类课程具体申报要求 1.精品在线开放(线上一流)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以面向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的课程为主,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接受申报。课程团队、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应用效果与影响、课程平台支持服务等要求参照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标准执行。入选2018年、2019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选题的课程,必须参加本次认定工作。入选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选题的课程,如本次认定未通过,省教育厅将发文取消选题。 2.线下一流课程。一般应由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主讲,并稳定开课授课。申报课程应体现出构思新颖、实用高效的教学思路,课程融入学科专业前沿内容,并使用高水平教材,重视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有效提升了学生学习兴趣和参与度,具有较高的教学口碑,依托课程,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教学风格和教学艺术。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基于慕课(自有或已获授权)、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学校实际对课程进行创新应用,制定并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设计(含线上和线下各自的教学内容、学时分配等),安排20%–50%左右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鼓励使用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实施混合教学。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实现实验核心要素,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所属学校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能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5.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系列化、主题化、功能化的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设置了相应学分,并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经费资助 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情况已纳入全省高校“双一流”建设考核及经费分配因素,各高校应从 “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或自有资金中自主统筹给予足额的经费保障,确保课程质量。原则上,认定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资助经费应不低于20万元,认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线上)课程的资助经费应不低于10万元,认定为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的资助经费应不低于8万元,认定为省级线下一流课程的资助经费应不低于5万元。 四、工作程序 根据各类课程的特点与实际,将课程认定方式按类别分为直接认定和评审认定两种。 (一)直接认定 省级线下一流课程采取直接认定方式。 直接认定程序为: 1.各高校在省教育厅分配的限额内,组织校内申报遴选,经学校官网公示7天以上且无异议后,可正式行文向我厅推荐。公示材料须包括《湖南省线下一流课程认定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 2.省教育厅对各校推荐的省级线下一流课程进行形式审查,直接认定为省级线下一流课程。 (二)评审认定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线上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采取评审认定方式。 评审认定程序为: 1.各高校在省教育厅分配的限额内,组织校内申报遴选,经学校官网公示7天以上且无异议后,可正式行文向我厅推荐。公示材料须包括《2020年湖南省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 2.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按上述四类分别确定省级一流课程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要求 1.各高校要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动教师全员参与课程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模式创新,形成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的教学改革氛围,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一流本科课程的推荐组织工作,制订工作方案,规范工作程序,精心组织推荐,确保课程质量。学校党委要对课程团队成员情况以及课程政治方向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 (二)材料报送要求 各高校应于2020年12月18日前向我厅高教处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湖南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湖南省线下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湖南省线下一流课程认定申报书》。 各高校应于2021年1月8日前向我厅高教处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湖南省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非线下课程)》一式一份;四类一流课程申报书一式五份、附件材料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据信息表》一式一份(每门课程的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 联系人:曾思亮、肖栋芳,联系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箱:451499179@qq.com。
附件:1.各高校一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 2.湖南省一流课程认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湖南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 4.湖南省线下一流课程申报书 5.湖南省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申报书 6.湖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书 7.湖南省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申报书 8.湖南省线下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9.湖南省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非线下课程) 10.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据信息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11月18日 |
湘教通〔2020〕278号 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20〕278号 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