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发改委农经科、水利(水务)局农电科(站):
    因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小水电扶贫项目个别调整,需选择合适的农村小水电站作为备选项目。请你们认真研究,筛选出符合政策要求,能够年底前实现投产发电并按时兑现收益的项目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取条件及要求
    1、项目所在地必须是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项目应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2、项目不得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或其他法律法规明文禁止水电开发的区域内,对严重影响生态、存在重大水事纠纷及已享受过其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的项目不予申报。
    3、项目前期工作齐备,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单站装机不低于10000千瓦,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优良,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6%。按国家部委要求,项目投产发电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底,因此本次优先选取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的在建项目。
    4、地方政府支持,县级人民政府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已出台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项目业主自愿申报且积极性高,自筹资金有保障。扶贫范围内贫困农户积极配合项目建设。
    二、申报程序
    1、项目业主向县级发改、水利部门申请,并出具项目前期工作文件、自筹资金筹措或到位方案等资料。
    2、县、市发改、水利部门联合行文逐级上报。
    三、时间要求
    请各市(州)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审核把关,并将辖区内申报项目统一汇总,务必于9月28日前,行文上报至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和省水利厅农电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赖树贵                     
    电话:0731-89991585   电子邮箱:983388305@qq.com
    省水利厅农电局      谢  洵 
    电话:0731-85483171   电子邮箱:66842858@qq.com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省水利厅农电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