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开展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与内容

 

 

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2个项目、“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16个项目、“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33个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示范”78个项目,合计129个项目(附件1)。

 

 

评价内容为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规章制度及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效果。

 

 

二、绩效自评方式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与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承担单位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的指标完成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填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附件2)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表》(附件3),于2019年12月5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资料邮寄至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同时请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项目承担单位如果存在专项资金暂未收到或收到暂未使用的情况,请参照《关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有关情况的说明》(附件4)提供相关说明或相应的资金到位证明,同时报送至指定邮箱。

 

 

3、市州科技局协助做好通知下达,绩效评价资料收集工作。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将委派中介机构指导项目单位进行绩效评价并出具《绩效自评报告》,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监督与诚信处   0731-88988651

 

 

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0731-88988973

 

 

电子邮箱:xkjg@vip.163.com

 

 

邮寄地址:湖南省岳麓区岳麓大道233科技大厦1102室

附件:1、2019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计划专项单位自评项目清单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表

 

 

      4、关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有关情况的说明(参考模板)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