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14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企业和申报材料要符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要求;
    2、申报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
    二、申报工作程序及要求
    1、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市(州)工信局报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2。要求:纸质胶装成册、一式四份;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一份)。
    在湘中央管理企业下属公司一般通过其所属的中央管理企业申报。
    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市(州)工信局申报。
    2、根据工信部的要求,全省2021年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各市(州)工信局应严格按照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择优推荐在国内行业领域具有明显竞争力的企业,于6月24前将推荐文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1)和企业的《申报材料》(附件2)报送到我厅。
    联 系 人:科技处曾学文
    联系电话:0731-88955375/18817105326

    附件:1.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2.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6月18日